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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专业
发布时间:2025-09-29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河北、面向全国,适应生物学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满足国家和部分地区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为河北省及国内其他相关省市示范性或重点中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崇高师德师风和人文素养、热爱生物学教育教学事业、掌握生物学专业理论和技能、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思维和创新精神、教学和教研能力强、育人水平高、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具有自我发展意识、具有一定国际视野、能够引领中学生物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卓越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同时为高校和科研院所输送后备科研人才。
本专业当前执行的培养目标预期五年左右的毕业生发展预期如下:
【目标1】师德表现:爱党爱国,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遵守中学生物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有理想、有信念。
【目标2】专业技能:熟练掌握生物学的哲学思想和技能方法,能够将生物学的理论知识与其他相关学科知识、教学知识进行有机整合,完成高质量的中学生物优质课或教学示范课。勇于反思自身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不足,能够利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目标3】育人能力: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关爱和尊重学生。积极实施课堂思政,将育人贯穿于专业知识传授过程,并能通过组织主题活动实施课下育人,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目标4】自我发展: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参加培训。关注国内外生物基础教育发展趋势,将国内外中学生物学教育教学中的先进理念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在工作中富有创新精神,将科研思维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够自主开展中学生物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和教学论文撰写,能够与他人协作,开展优质课程建设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具有引领中学生物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具备卓越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职业理想。
二、毕业要求
1. 师德规范
爱国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具有成为“四有”好老师、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的理想和追求。
1.1 了解中国国情,爱党爱国,掌握并认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
1.2 了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理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有好老师”的内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教育情怀
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从事中学生物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意愿,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以学生为本”的工作意识,关爱学生,以身立教,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2.1 具有坚定的职业信念,了解教师工作内容及职责,理解生物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意义和内涵,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具有积极的职业体验。
2.2 具有正确的学生观、价值观和教师观,能正确处理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有爱心和责任心,对工作耐心和细心,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3. 知识整合
掌握系统扎实的生物学专业知识、方法与技能,理解和掌握生物学思想及核心素养的内涵。理解学习科学知识的内涵,了解与生物学相关的学科知识,初步具备将生物学及其相关学科知识整合形成生物学教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初步学会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习指导方法和策略,并能够与核心素养知识有机整合,应用于教学实践。
3.1 掌握系统扎实的生物学专业知识、方法与技能,理解和掌握生物学思想及核心素养“生命观念、科学思维、科学探究、社会责任”的内涵。能将核心素养与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有机整合,并应用于教学实践。掌握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探究式学习方法,具备自主、合作和探究性学习的能力。
3.2 了解与生物学相关的其他学科如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信息技术、外语、人文等的知识,并理解各学科与生物学的相关性、在生物学学习和教学中的必要性。能够将生物学及其相关学科知识和技能整合形成生物学教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教学实践。
3.3 初步学会基于生物学核心素养的学习指导方法和策略,能够将生物学核心素养知识与学习指导方法和策略有机整合,并应用于教学实践。
3.4 理解学习科学知识的内涵,丰富教学内容、提高生物学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4. 教学能力
了解中学教育规律、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及其学科认知特点。具备系统的教学知识、技能与方法,自主完成教学过程,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准确理解生物学课程标准的内涵和要点,初步具备中学生物学重难点教学策略、结构化学习指导和生物学思维方式培养等学科教学知识。理解教师是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的内涵,能够以学习者为中心设计课堂教学、创设合适的学习环境、指导学习过程、进行学习效果评价,引领学生学习和发展。
4.1 了解中学教育规律、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及其学科认知特点。
4.2 掌握系统的教学知识、技能与方法,掌握基本的教学技能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自主完成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课堂教学设计及完整的教学过程和学习效果评价,能通过课后反思不断提升教学质量。能利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掌握生物学教学资源和研究文献的获取方法,使其为教学设计和专业知识传授服务,并具有积极的体验。
4.3 理解和掌握生物学课程标准的内涵和要点,掌握中学生物学重难点教学策略、生物学结构化学习指导和思维方式培养等生物学教学知识。
5. 技术融合
具备利用信息技术优化生物学课堂教学的方法和技能,具有运用信息技术支持生物学知识和技能获取的学习设计、促进学生学习方式转变的初步经验。
5.1 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使用方法和技巧,了解信息技术在生物教学中的重要性。
5.2 掌握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移动设备等信息技术终端设备获取生物学知识、教学资源的方法和技巧,并能将获取的生物科学专业知识和相关教学资源整合形成教学知识,应用于教学实践。
5.3 掌握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辅助生物学课堂教学设计、讲解、指导和评价等过程的方法。能引导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以生物学科学问题为导向的合作、探究性学习,促进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并有积极体验。
6. 班级指导
具有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育人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具备中学班级建设与指导的技能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组织和沟通能力,具有班主任或协助班主任工作的积极体验。
6.1 了解中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心理健康标准、中学德育的目标、原理、内容与方法。理解“以人为本、德育为先”教育理念的内涵。
6.2 掌握中学班级建设与管理的内容、策略和方法,掌握组织班级教育活动的策略与技能,并获得积极有效体验。
6.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掌握协调学生、家长和学校之间关系的技能,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7. 综合育人
具有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意识,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初步具备综合育人的技能。理解生物学教育的育人价值,能将生物学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能力发展和品德养成相结合,在生物学课堂教学中实践。积极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和引导。
7.1 了解中学生思想品德培育、人格塑造、行为习惯养成的过程与方法,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 的一般规律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特点,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育人的内涵。初步掌握综合育人的路径和方法。
7.2 理解生物学教育的育人价值和特点,能在生物学实践课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探索精神。能将国家在生物学专业领域的重要科研成果、最新研究进展和科学家精神贯穿于课堂教学,落实教学全过程育人,并能组织开展生物学主题教育活动。掌握在生物学教育实践中将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进行综合育人的技能,并有积极体验。
8. 自主学习
具有自主学习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具有一定的自主研究能力,能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和职业发展规划。
8.1 掌握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获取生物学专业知识和技能、重要科研成果和最新研究进展的技能并养成主动学习的习惯,具有一定的自主研究能力。
8.2 了解生物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内容、发展阶段与路径方法,了解国内外中等教育及中学生物学教学发展趋势及改革动态,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和发展规划,形成专业发展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9. 国际视野
具有全球意识,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交流。了解国外生物学中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前沿动态,具有尝试将国际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经验应用于国内生物学教学工作的能力。
9.1 具有一定的专业外语水平,积极参与国际范围的生物学专业知识、教学经验的沟通和交流活动。
9.2 了解并追踪国外生物学中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及前沿动态,能尝试将国际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经验应用于国内生物学教学工作。
10. 反思研究
理解教师反思在生物学教学、教研等工作中的重要性。能够运用批判性思维从学生学习、课程教学、对生物学知识和技能的理解等不同角度反思并分析问题。初步掌握生物学教育实践研究的方法,具备指导学生科研的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10.1 掌握反思的内容、类型和方法,了解教师作为反思主体的重要性。掌握运用批判性思维独立思考判断,自主反思分析生物学教育教学相关问题的技能,并养成习惯。
10.2 掌握生物学教育教学研究的内容和一般方法。
10.3 具有参与生物学科研课题的研究体验,初步学会用批判性思维分析与创新性研究分析解决生物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活动中相关问题的技能。初步掌握在教学实践中指导学生开展科研活动的能力。
11. 交流合作
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11.1 系统掌握团队协作学习的知识与技能,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价值和特点,具有积极合作体验。
11.2 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具有与学生、家长、同事和上级良好沟通交流的体验。
三、学制与学位
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在三至六年内完成学业。毕业学分第一课堂不低于155.5学分,第二课堂不低于4学分。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